我對台灣虛擬資產納管及監管政策的看法

Kordan Ou
May 5, 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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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贊成將虛擬資產納管嗎?據您了解,業者及投資人目前對納管有何看法?會不會擔心納管反而成為虛擬資產發展的毒藥?

我認為將虛擬資產納管是必要的,幣圈最近太多的動蕩,監管能夠有效控制市場風險,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安全性,讓投資人更有信心參與虛擬資產市場。

就我所知,業者和投資人對於納管有著不同的看法,部分業者認為監管會增加他們的成本,一些投資人則認為監管能夠保障他們的權益。現在台灣普遍來說認為納管對於台灣的業者是不公平的,因為虛擬貨幣沒有地區的限制,意味著台灣的用戶依舊可以使用國外的交易所,這就導致一個情況,台灣的業者因為納管,必須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跟國外業者競爭,而國外業者可以使用更低的成本、提供更多元的產品。

在納管之前,政府應該與業者和投資人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,制定出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的監管規則,降低市場的風險。

目前金管會採行循序漸進的監管方式,不列特許事業也不會設立專法,金管會主委認為設立專法有可能會讓加密貨幣投資正當化,變相鼓勵投資人投資虛擬資產, 你覺得該不該立專法納管?

我認為在虛擬資產市場發展成熟之前,循序漸進的監管方式是必要的,可以先建立起初步的監管規則,以期逐漸完善監管制度。但在虛擬資產市場規模逐漸擴大、投資人和業者增多的情況下,設立專法納管是有必要的。

杜拜的監管虛擬貨幣的方式是值得借鏡的,他們主張建立一個安全且漸進的監管架構,不斷發展產品和底層技術,同時保障市場和投資者的權益。此外,他們也鼓勵各利益相關者共享或交換知識,集體解決問題,提高認識、安全採用並推動全球互操作性。金管會在監管虛擬資產的過程中,也應該考慮到相關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和需求,並且應該加強與國際監管機構的合作,積極參與全球監管協調,推動國際間監管標準的一致性。

專法可以更清晰明確地規定虛擬資產的法律地位和監管要求,有助於保障投資人和業者的權益,促進市場健康發展。不過,在設立專法之前,政府應該要充分了解市場現狀和國際監管趨勢,避免出現因立法不當而導致的問題。

金管會目前規畫先訂出9大指導原則,像是商品上下架審查程序、客戶與平台業者資產分離保管、客戶(消費者)權益保護、運系統與冷熱錢包管理及機構查核等方面,你怎麼看?有何建議?國外怎麼做?業者及投資人有意見或反彈嗎?

我認為金管會訂出的 9 大指導原則(涵蓋資訊揭露、商品上下架審查、資產分離保管、交易公正透明、洗錢防制、客戶權益保護、資安、營運系統與冷熱錢包管理、機構查核等 9 大面向。)是一個很好的開始,

可以幫助虛擬貨幣市場建立更穩定和透明的環境。然而,這些指導原則仍然需要進一步的具體細化和實踐,才能更好地保障投資人的權益和市場的安全性。從國外的監管經驗來看,例如美國的 BitLicense 等監管法規都比較具體明確,可以作為借鏡。

另外,我認為業者和投資人在指導原則上的反彈是可以理解的。對於業者來說,指導原則可能會增加其監管成本和壓力,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。而投資人可能擔心監管導致虛擬貨幣市場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增加。因此,政府和金管會需要更加積極地與業者和投資人溝通,以便建立更加有效的監管政策。

金管會也將推動VASP相關協會等組織訂定自律規範,您認為靠自律有用嗎?政府監管強度要不要更強一些?

我認為自律規範是必要的,可以幫助業者更好地了解監管要求和風險控管,提高市場的自律性,當政府還不知道如何監管新興科技時,我們更需要依賴產業和政府持續的對話與溝通,才能避免用舊有的法律框架限制新技術發展並扼殺創新。因此,自律可以作為政府監管的一個有益補充,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加健康、安全和創新的市場環境。

但是,自律規範仍然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監督,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。政府監管強度可以適當加強,以建立更加健康和安全的市場環境。最終,政府和業者應該共同合作,制定更加適合市場發展的監管政策和自律規範。

金管會強調是擔任「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的虛擬資產平台」的主管機關,初期監管主力還是以主動申報洗錢防制的25家平台企業為主,立委擔心未納入個人幣商及小規模交易所恐成為執法盲點,你怎麼看及建議?

立委提出的疑慮是有道理的,將個人幣商及小規模交易所納入監管範圍是必要的,以避免出現監管漏洞和不公平競爭的情況。建議金管會應該將監管範圍擴大到個人幣商及小規模交易所,同時也應加強監管力度,例如增派人力、加強稽核等措施,以確保虛擬資產市場的穩定與透明。

由於虛擬資產的發展快速、相關金融商品的變化非常多,立委提案設立「虛擬資產局 」,應以專責單位執行監督管理相關業務最為適宜,你怎麼看?

建立「虛擬資產局」專責監管虛擬資產市場,可以更有效地提升監管效能和專業性,同時也能更迅速地應對市場變化和出現的監管問題。但同時,設立專責單位的成本和效益也需要評估,必須確保監管效能和成本之間的平衡。因此,金管會可以考慮成立專門虛擬資產處,並授權其負責虛擬資產的監管工作,以達到更有效的監管效果。

虛擬貨幣準備要受到監管,想請問怎麼看納管後對政府、投資人、業者利弊

政府納管虛擬貨幣市場後,能夠加強市場的管理,預防詐騙、洗錢等風險,透過規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運作,促進市場的透明度與安全性,減少市場對於虛擬貨幣的疑慮與不信任感。此外,政府也能藉此提高虛擬貨幣市場的稅收,增加財政收入。但是,納管虛擬貨幣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成本和責任,包括制定法規、監管等,而這些成本可能會轉嫁到業者或投資人身上。

對於投資人而言,虛擬貨幣的監管有助於降低投資風險,提高市場的透明度與安全性,虛擬貨幣受到監管,也就明確了虛擬資產在市場上的產品定位,這個定性確認下來之後,它也不會再是被視為一個「玩具」或者投機性的產品,會讓投資人能夠更有信心地參與虛擬貨幣市場。

對於業者而言,納管虛擬貨幣市場可以增加市場信心,提高市場的透明度與安全性,促進業務的發展。不過我認為,業者在這當中更重要的角色是做好「風險控管」,其中有五個方向建議:

此外,業者還需要適應監管政策的不斷變化,進行風險控管、合規管理等,來降低法律和道德風險,因此透過監理科技的輔助,會讓業者在合規上的時間、人力成本都得到一定的緩解。

主管機關要納管虛擬貨幣,由金管會擔綱主責,不過因為虛擬貨幣市場發展快速,監管機構需要時間制定成本,政策跟不上市場發展腳步,納管可能對市場產生哪些影響嗎?

目前的監管方向可能會面臨以下虛擬貨幣市場的挑戰:

  1. 減少市場創新:目前的監管方向可能會基於法律、規章制度,分別對虛擬貨幣市場中不同屬性的貨幣、NFT和穩定幣進行納管,然而這樣的方式可能會限制市場上新虛擬貨幣的創新和發展(例如NFT可以用於DeFi),減少市場創新。
  2. 虛擬貨幣具有多元性和廣泛的金融屬性,但目前的監管方向卻缺乏統一的監管機構和明確的納管規則,可能會造成虛擬貨幣市場的「三不管地帶」,使消費者無法獲得充分的保障。例如,如果我們將NFT放置到一個交易平台上進行存儲,收取穩定幣作為利息,那麼這種交易可能會被多個不同的監管機構所管轄,消費者在此情況下可能無法獲得充分的保障和權益保護。

黃天牧主委認為虛擬貨幣納管設專法要看未來產業發展趨勢,目前還是以業者自律為主,您的看法是如何?建議可能的具體作法有哪些?

對於目前以業者自律為主的情況,我認為這是必要的,因為虛擬貨幣市場發展快速,政府的法規制定跟不上市場發展腳步,只能靠業者自主管理來降低市場風險。但隨著市場的不斷成熟,政府的監管必不可少。因此,我認為政府應該在納管前積極與業者溝通,並充分了解虛擬貨幣市場的特性,進而制定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的監管規則,讓政策跟上市場發展的腳步,同時減少業者的成本壓力。

具體作法方面,我認為政府可以先制定一些初步的監管規則,以期逐漸完善監管制度。例如,建立更完善的客戶身分認證制度、規定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需要將客戶資產與平台資產分開管理、加強反洗錢措施等。此外,政府還可以加強對虛擬貨幣市場的研究,持續關注國際監管趨勢,並積極與其他國家交流合作,透過多方的經驗交流,提高監管水平。

最後,我認為政府和業者應該共同努力,研議未來法規走向,最終針對虛擬資產監管走向設立專法,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安全性,讓投資人能夠更加信任虛擬貨幣市場,進而推動市場的健康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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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 KryptoGO 的創辦人,同時也是一位加密貨幣的投資者和愛好者。我非常熱愛加密金融科技,並一直關注著行業監管的最新發展。如果你對這個領域感興趣,或是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有疑問,歡迎關注我!我們可以一起探討這個迅速發展的領域,了解更多有趣的資訊。更多關於我:https://kordan.m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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